项目名称: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劳务作业单位入库资格项目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发出时间:2025年11月4日
原定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0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采购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五、评审方法”商务部分评审标准中的“类似业绩”的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招标文件页码 | 原文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41 | 1、按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仅限于劳务分包或甲供主材)单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本项最高15分: (1)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得分:1分/项,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得分:3分/项,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1)合同复印件; 2)发票复印件(提供任一次进度款或预付款复印件); 3)由发包人出具的竣工或完工等项目已完成的证明(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 4)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1,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合同与声明书不一致的,以声明书为准。 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 1、本评审项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发包人必须为以下之一: 1)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 2)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须提供发包人信息证明资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等查询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显示可体现为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如“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 3、提供的发票、已完成的证明、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须对应所提供的合同。 4、发包人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1、按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仅限于劳务分包或甲供主材)单项合同金额进行评审,本项最高15分: (1)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得分:1分/项,本小项最高得3分。 (2)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或以上的,得分:3分/项,本小项最高得12分。 本项最高得15分。 【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1)合同复印件; 2)发票复印件(提供任一次进度款或预付款复印件); 3)由发包人出具的竣工或完工等项目已完成的证明(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 4)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1,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合同与声明书不一致的,以声明书为准; 5)业主声明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2,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合同与业主声明书不一致的,以业主声明书为准。 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 1、本评审项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发包人必须为以下之一: 1)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 2)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须提供发包人信息证明资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等查询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显示可体现为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如“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 3、提供的发票、已完成的证明、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业主声明书须对应所提供的合同。 4、发包人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42 | 2、按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仅限于劳务分包或甲供主材)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1)合同金额累计1500万(不含)以上得10分; (2)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不含)-1500万(含)得7分; (3)合同金额累计500万(不含)-1000万(含)得4分; (4)合同金额累计100万(不含)-500万(含)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1)合同复印件; 2)发票复印件(提供任一次进度款或预付款复印件); 3)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1,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合同与声明书不一致的,以声明书为准。 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 1、本评审项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发包人必须为以下之一: 1)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 2)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须提供发包人信息证明资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等查询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显示可体现为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如“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 3、提供的发票、已完成的证明、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须对应所提供的合同。 4、发包人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2、按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仅限于劳务分包或甲供主材)合同金额进行评审: (1)合同金额累计1500万(不含)以上得10分; (2)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不含)-1500万(含)得7分; (3)合同金额累计500万(不含)-1000万(含)得4分; (4)合同金额累计100万(不含)-500万(含)得1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公章: 1)合同复印件; 2)发票复印件(提供任一次进度款或预付款复印件); 3)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1,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合同与声明书不一致的,以声明书为准; 4)业主声明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附件格式2,须对应每个业绩提供)。合同与业主声明书不一致的,以业主声明书为准。 不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注: 1、本评审项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发包人必须为以下之一: 1)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 2)国有自来水生产或销售或供应企业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须提供发包人信息证明资料,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等查询的网页截图打印件,须显示可体现为国有企业的相关信息,如“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 3、提供的发票、已完成的证明、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的声明书、业主声明书须对应所提供的合同。 4、发包人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
2、现更新《采购文件》第95页《附件格式2:业主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3、本项目类似业绩评审描述中发包人和业主是指类似业绩签订合同的甲方。
4、《采购文件》第101页《附件一:响应保证金退付书格式》中要求供应商提供“响应保证金递交证明资料复印件”,因本项目响应保证金于递交响应文件现场以现金方式提交,此项要求不适用,供应商只需填写响应保证金退付收款单位信息,无需提供响应保证金递交证明资料。
5、本项目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20日08:30至10:00(北京时间);
本项目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变更为2025年11月20日10:00(北京时间)。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是对采购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采购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采购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观绿路4号置业广场1号楼20层
联系方式:0757-22317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托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23号10楼1001室
联系方式:0757-22209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小姐
电 话:0757-22209033
附件格式2:
业主声明书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承接我单位 (业主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项目,合同为: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为 万元 ,签订日期: ,属于下列类型:(在下列对应处打“√”)
□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劳务分包)
□市政给水(供水)管网安装项目(甲供主材)
□市政排水管网安装项目(劳务分包)
□市政排水管网安装项目(甲供主材)
特此声明!
业主名称(盖公章):
日期:
注:供应商须对应每项业绩项目提供本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