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0606-04-05-134399 | ||
招标条件 | 1.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510-440606-04-05-134399 批准(备案)建设。 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99-440606-2026-0002-01-01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其中容桂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900t/d,北滘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400t/d,乐从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400t/d,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400t/d。预估建安费约 9566.86 万元人民币。 2.承包方式: 设计费: □总价, □单价, ☑折率, □费率, □其它 3.招标范围: ☑3.1 设计范围: 3.1.1 工程范围: 本项目对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四座生活垃圾中转站中,使用年限已超 10 年、故障频发、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风险的垃圾压缩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具体内容包括:更换老旧水平预压式垃圾压缩系统 11套(含上料机构及控制与监控系统) 、渗滤液排污系统 4 套、负压抽风除臭系统 11套、卸料口喷雾降尘系统8 套、空间喷淋除臭系统 11 套、称重计量系统 4 套、快关门系统 26 套,共计设备设施 75 套;同时,对各站点实施智慧化改造、节能减排改造及老旧电路更新。 3.1.2 阶段范围: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涉及的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 (含评审(如需)、概算编制)等。 3.1.3 工作范围: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涉及的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及其相关的后续服务。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的招标内容为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及其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涉及的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含概算),红线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关专业初步设计,协调和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承担由于政府主管部 | ||
门审批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等,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服务期: 25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成果初稿,经招标人审核无意见后,组织本项目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如需),根据评审意见 5 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修编稿 。注:中标人应配合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并且无条件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749,684.06(元) |
投标保证金 | 0.00(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若招标项目为勘察设计项目招标,而非单独的勘察项目招标或者设计项目招标,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包括但不限 于资质人员、业 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师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以下任一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④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3.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 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4.1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登记手续。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年 10 月至 2026 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7.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或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完成过 1 项设计合同金额为 59 万元或以上的生 |
活垃圾工程设计(或初步设计)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批复中的一项。注:(1)生活垃圾工程包含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2)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冻结 ”是指被“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2.“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3.“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对于本工程涉及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材料的人员,其社保证明材料补充如下说明: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②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 市 ) “ 工 程 建 设 ” 栏 目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 询 电 话 :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获取纸 质招标 文件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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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 年 04 月 15 日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时 30 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 | |
传。 | |||
开标时间 |
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1 号楼裙楼 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 4 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 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 收单位) | 广东顺控洁净投资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 1 号楼 20 层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7-22317839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观绿路 4 号恒实置业广场 3 号楼 13 层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潘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317106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 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https://www.foshan.gov.cn/gzjg/zwfwsjglj/zcwj/content/post_6093574.html )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 ||
2026 年 0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