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0606-04-05-134399 | |||
招标条件 | 1.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10-440606-04-05-134399批准(备案)建设。 2.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 |||
标段(包)名称 | 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99-440606-2026-0002-002-2026-01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里容光路1号、北滘镇都宁烈士路1号、乐从镇藤湖路钢铁世界西路88号、龙江镇龙高路3号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对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四座生活垃圾中转站中,使用年限已超10年、故障频发、存在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风险的垃圾压缩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其中容桂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900t/d,北滘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400t/d,乐从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400t/d,龙江生活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量 400t/d。 2.承包方式: 设计:☑固定折率包干,□固定总价包干,□固定费率包干,□其他 / ;
施工:☑固定折率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 ;
货物:☑固定折率包干,□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成本加酬金,□其他:/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设计、施工、货物。具体内容包括:更换老旧水平预压式垃圾压缩系统11套(含上料机及控制与监控系统)、渗滤液排污系统4套、负压抽风除臭系统11套、卸料口喷雾降尘系统11套、空间喷淋除臭系统13套、称重计量系统4套、快关门系统26套,共计设备设施80套;同时,对各站点实施智慧化改造、节能减排改造及老旧电路更新。建设规模、内容等最终以招标人批准方案和政府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结果为准。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工作内容分为设计、施工、货物,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工作包括: ①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对初步设计进行深化完善,并进一步开展施工图设计(含高可靠性机电安装及供电设计等内容);②负责施工图送审,并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及发包人要求,对施工图进行修订完善;③承担设计优化、过程变更、专项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配合,以及竣工图审核等相关工作;④对施工期间编制的各类专项方案提供专业意见和施工前的交底工作(如实施方案、施工组织方案等);⑤施工图审查过程中涉及的各类评审及安全评估(咨询)工作意见的修改完善工作;⑥协助发包人完成项目实施所需的各项报批、报建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报建、竣工备案等),具体以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为准。 (2)施工工作部分:①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设备更新及系统运行所必需的全部配套工程服务。具体工作内容涵盖:生产区域电路优化、生产设备配套电气工程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全部施工内容。 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编制施工图预算价、包设备安装配合、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检测(由承包人负责部分)、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含相关工程资料收集整理、验收资料等一切工作)、包垃圾清运(含搬迁遗留物、建筑垃圾等)、包完工清场、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包一切相关税费等。 ③承包人须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负责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配合发包人对结算的审核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3)货物部分:包括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成套设备及所有设备的全链条服务,具体设备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水平预压式垃圾压缩系统、渗滤液排污系统、空气污染治理系统、称重计量系统、智慧化改造系统,以及生产区域电路优化、生产设备配套电气工程、快关门系统等相关配套设备。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功能设计、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吊装、保险、交货、安装调试、配套施工、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开通、预验收、空载试运行、取证、试运行记录收集、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设计联络会组织、质量保证期内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保、售后服务以及技术文件的提供等全部内容。承包人须负责接口协调及现场施工配合,按期、保质完成本项目建设。同时,须同步完成软件编制、系统联调及整体验收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4)报价范围说明 本次报价采用全链条服务总价方式,其范围涵盖本项目约定的设计工作、施工工作、货物采购及安装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实现项目完整交付所涉及的其他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充分理解项目需求,全面评估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及风险,确保报价完整、合理,并满足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及环保等方面的各项验收标准。 对于超出合同约定范围且非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额外服务及费用,由双方在实际发生时另行协商确定。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总工期:364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34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09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0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1.设计工期:设计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设计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直至本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止(具体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各阶段工作服务时限要求: (1)施工图设计工作要求:合同签订后2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图纸通过专家评审(如需)及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后,根据审查意见5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 (2)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3)接到变更设计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变更设计,并提交变更设计成果,如变更设计内容较大,中标人可向招标人申请延长完成变更设计的时间,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按批准后的时间完成变更设计以及提交变更设计成果。 注:中标人应配合审计部门相关审计工作,并且无条件按照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为334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3.货物供货期:具体供货批次按招标人发出的供货书面通知为准。单个订单交货周期:各批次货物从招标人发出供货书面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应并交货完毕;各批资货物到货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配套工作。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90436856.00元。 | |||
投标保证金 | 50(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本项目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注: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1.法人资格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注:设计师事务所除外。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④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4.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4.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5.本项目主要设备为水平预压式垃圾压缩机、推板式上料机,一个生产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上述主要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主要设备生产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则只接受生产制造商的投标,代理商将被否决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取得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6.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6.1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中省外设计及施工成员单位须提供) 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7.1 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7.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7.3对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4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7.5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7.6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7.7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6年02月至2026年0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7.8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8.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8.1如为联合体投标人,项目设计负责人由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8.2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注:项目设计负责人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设计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要求。) 8.3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8.4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8.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6年02月至2026年07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或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9.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9.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10.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10.1 设计部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负责设计单位提供):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时间或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处理规模300吨/日或以上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工程设计业绩。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三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设计批复中的一项。)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工程包含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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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3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7.类似项目业绩的考察时间为最近5年。量化指标只能从工程造价、高度、长度、净宽、直径、建筑面积、库容、跨度、里程长度、等级、装机容量、流量、处理量、结构形式中选择1个,且不超过招标项目量化指标规模的80%(等级、结构形式除外)。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工程建设”栏目。 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9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9时00分 | 投标文件 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
9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指定开标室,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 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 (异议接收单位) | 广东顺控洁净投资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碧水路置业广场1号楼20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31783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3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碧水路置业广场3号楼13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潘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222317106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22835443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网址: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质量要求: 5.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5.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5.3 货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要求,特别是强制性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须达到合格标准,符合《顺德区容桂、北滘、乐从、龙江 生活垃圾中转站设备更新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第 17 章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中相关的要求,且符合第五章合同附件《智慧平台软硬件验收条款》的相关要求。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 |||
2026年08月13日